爱德华.W.萨义德著。彭淮栋译。¥ 22.00元。

喜欢本书译笔,但说不出来为什么——从第一句就喜欢,慢慢往下看,看了十多页,喜欢;看完一章,还是喜欢,看完两章,还是喜欢……终于可以断定,就是喜欢。无聊地归纳了半天,文言介入是译笔特色之一,再有就是择词的偏与冷。此二者合在一起,使得这本回忆录变成一个罕见的文本:它充满温情、个性和一种怅惘的情绪。作者的背井离乡的青春,流离漂泊的成长,双亲,家族直至分崩离析、不复存在的阿拉伯世界依次展现在作者笔下。在这里,文字的文言介入与择词的偏、冷与“格格不入”妥帖地粘合在一起,营造出一种局外人的茫然与惘然……这其实也是更多的人对生命的感受。这是一本需要用最慢速阅读的传记。

去年年末我帮黄佐思修改一篇作文。那篇作文的标题叫“我看不惯的现象”。原文大致靠谱。内容是控诉家长在课外给孩子请家教……尽管黄佐思文中控诉对象就是我们老两口,但面对这样一个刚刚滋芽儿的小愤青,我觉得还是应该多多保护才是。更何况那只是一篇作文。该文最大的不足是应该详写的地方一笔带过……我与黄佐思交流说,你能不能用重复的句式,比如,周六上午几点到几点,上什么课,一共几个小时,周六下午几点到几点,上什么课,一共几个小时,周日上午几点到几点,上什么课,一共几个小时……本来我想,黄佐思只要接受这个写法就好,至于为什么这么写,他知道不知道都可以。没想到,他接受了我的建议之外,忽然说:这样写,是不是人家读起来就很烦?

这实在超出了我的预料。也就是说,黄佐思对我以为稍显复杂的因“有意重复”而同时生成的“修辞”效果轻轻松松心领神会。在这里记录这个小事,我是想说,在《格格不入》书中,处处是由艰涩、冷僻修辞所制造的“格格不入”,而文言的介入不仅让浓缩后的汉语天然就具备了一种扎实、稠密、针脚细密均匀的文字效果,同时又自动增加了草率阅读即一目十行式阅读的难度。所以,我忽然想到,其实修辞不仅控制着所叙述故事的节奏、调性、走向及全部复杂暗示,同时也控制着阅读者的阅读,至少不少细节是被作者控于掌中。而如许“互动”效果的形成,本书译文着实居功至伟。因为就引进版而言,一切传达都是二手球。一手精彩或者不,关键看二手……相似的例证是巴尔扎克vs傅雷译笔,《爱因斯坦的梦》vs黄纪苏译笔,说来话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