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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存档2007年四月



一窗风景 作者:黄集伟, 2007-4-30 10:55 下午

先劳动,再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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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7-4-28 04:14 下午

《莫拉维亚文集》

莫拉维亚的好多中短篇小说我最先是在外国文学类的杂志上读,喜欢,再去买书。最喜欢他的中短篇,逐一重温。作家伯尔我也是这样认识的——慢热,迟钝地猜测和理解,没人强迫,星火燎原了最后,像一个全无预谋的尾随。

莫拉维亚的小说短篇最佳。我最早买的那本集子,七毛八,真便宜。看《暗恋桃花源》碟,感慨多,最多的,是慨叹时间如水,泼出去就泼出去了再也收不会。确实很久没读没想莫拉维亚,可莫拉维亚没被泼出去,它被我装在记忆的沙罐里。

小姑娘站立在百货店橱窗外,久久凝视着那顶报价昂贵的礼帽。爷爷说:我们回家吧,它对我们这样的人家来说是不真实的。小姑娘说:我就是喜欢,哪怕它不真实。

这个细节出自莫拉维亚的一个短篇。它像老朋友那样一直被我藏着,而当年刊载它的那本外国文学杂志,则是这位老朋友的家:它封面朴素,目录简单,内文纸脆、黄、薄、粗,还有精致的三五百字简明扼要的作家作品简介……寒酸而矜持。

它就是今天的“经济适用房”吧?老土,过时,厨卫对着大门,一点不合理。可想到它,有踏实,有满足。好像每次我回到过去的老屋子,看见门窗油漆剥落,看见6年前骤停在8月的日历上挂满蜘蛛网,时间隧道的按扭启动,我回到安然的过去。

不过十多年,媒介生态已完全改变。在出版物中,不仅作家中短篇小说集已难觅踪影,甚至就连刊载中短篇小说的外国文学杂志也已很少见。

纯文学杂志越来越难买,文学边缘化,文学回归平常。出于单本销售成本与利益成本日渐精确的核算与选择,短篇集越来越难出。这可以理解,可以原谅。不过,对中国这样一个“文学人口”大国而言,那个所谓的文学读者小众,其实是一个惊人的大众。

这个惊人的“大众”已可以在第一时间读到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读到尼尔-盖曼的《美国众神》,读到卡洛斯-鲁依斯-萨丰的《风之影》,读到布洛克“马修-斯卡德系列”的《八百万种死法》,可他们的短篇、断笺、短扎、散文、小品,我们没地方读了。

外国文学杂志不是专卖店,而是杂货店,有牌子没牌子,一流的二流的乃至三流的东西都可以放在里面供读者随便挑选。专卖店需要,可杂货店也本不该绝迹。否则,为了二斤鸡蛋一捆西芹或两颗菜花跑一趟赛特专卖,那还不如在家泡一包康师傅……十里地,赶个嘴,不如在家喝凉水。

1997年,我在《外国文学》杂志上读到了黄纪苏翻译的莱特曼的《爱因斯坦的梦》。记得那年我逢人就说这部小说。时隔10年后,《爱因斯坦的梦》出了单行本。可现在,曾经无限风光的那本《外国文学》除了韬奋图书中心,在大部分杂志摊位上已很难看见。我估计它印不到1万册。

在一个我从未涉足的地方,

一个令人喜于造访、远在

任何经验之外的所在,

你的双眼拥抱着自己的沉默:

在你最脆弱的萎态中,

藏着那些紧裹着我的种种,

或是那些因为太近、

以致我无法碰触的东西

上面这首小诗我是在网络上读到的。今天我们确实很难在网络之外读到更多精致的断章与短扎了,也许这就是时代的进步。它像偷袭而来的海啸或拔地而起的旋风,吹走我们曾经喜欢的许多和许许多。

我们今天也许只好像上面这首诗中写的那样,用双眼抱紧贮满回忆的沉默,在自己最脆弱的萎态中,仔细藏好那些曾感动过自己的种种微不足道。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7-4-27 02:00 下午

《嗜书瘾君子》

汤姆-拉伯著

P36-P38

作者开列一道测试题,测试一个人的嗜书指数,题分两组,有30来道,按作者的提示我逐一回答各项,算了算,不及格。说明我不是嗜书瘾君子。“容我们致上诚挚的歉意。你根本没有罹患嗜书瘾,请尽管再接再厉,继续买书,买到手软再说。”这话是作者对我这种不争气的人的鼓励和鞭策,给我励志,很欣慰。

P43-P62

作者介绍书籍的历史,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到公元1989年打住,简明扼要。每年全世界要出版很多的书,凭作者的那几张纸,几行字说不清楚,可作者提供的这个“简史”中包含了很多掌故。掌故就是史上八卦。公元1977年,作者只写了一句话,记录当年出版的一本被称为“年度最佳心理学书籍”。那本书名字漫长得像一部悬疑小说:《骨瘦,顶秃,肚肥,戴毡帽,看电视转播拖曳车技特技赛的男人,女人最爱》。

P165-P174

作者记录了许多书奴行状,翻成时髦话,就是嗜书成瘾的诸多变态个案。作者说,如果你在家非依照书籍本身的颜色在书架上排列书籍,还不算变态,可如果你将买来的书籍全部重新装潢,而且依照科技是黑色的、医药是浅棕的、数理是淡绿的、诗集是深绿的等等将所有书籍全部重新装潢,才算真变态。个案里举了王尔德。这家伙居然以9种不同的颜色分别装订9本《道林-格雷的画像》,用以搭配各种不同的心情……不过,这些变态今天看,稀罕外又自是一派风雅。好像一张怪异的糖纸包裹着一颗酒心巧克力,至少有一点点小心翼翼无碍他人的陶醉。

P175-P209

作者转述各种嗜书瘾君子拒绝借书给别人的奇谈。这个部分在很多书迷类读物中很少见到。这个部分里有一则短文,标题叫“临去秋波”,内容是假想嗜书瘾君子们离别自己心爱的书的那一刹那的种种。米多副主教是一位嗜书瘾君子,他有一屋子的藏书,碍于现实压力,他不得不拍卖自己的藏书,筹措生活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书在拍卖会上四处星散,令他痛苦不堪。随着拍卖官一次又一次地落锤、唱价,他益发坐立难安、忧心如焚,最后终于按捺不住,他起身离开现场,跑去换了另一身行头再度现身,加入买家行列,出价标回自己的书。”

这个故事读起来效果颇喜剧,可喜着剧着没多久,眼角在太阳下就折射出些许疑似泪光的东西,它融化在笑声里,让那笑声变得像一碟放了太多盐块儿的咸菜那样很咸很咸。

一课语文 作者:黄集伟, 2007-4-26 12:44 下午

这就是混搭

从理论上解释混搭,很麻烦,不如有个案,有实例。刚才边吃午饭边在博客上瞎溜达,忽看见东东枪博客有个案一,明白理论多苍白。什么是混搭啊?这就是啊。下面是转贴过来的:

王朔,字小波,生于共和九年,卒于共和四十八年,北京人,曾于海军服役,后赴美国留学,其妻为社会学者李银河,后离异,与女明星徐某过从甚密,主要作品有《绿毛顽主》、《一只特立独行的空中小姐》、《一半是红拂,一半是夜奔》等。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7-4-26 11:44 上午

《三个六月》

sangeliuyue1.jpg茱莉亚-格拉丝著

小说读完,脑子也空了,想说不知道说点什么。小说好看,可别人喜欢不喜欢,不知道。在与他者分享一本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小说时,我说什么都不大靠谱。这与我在跟别人说起王小波时的话痨非常像,没错,文化是不可交流的。

小说的结构有意思:用三个年份、三个六月、三个视角,写出一家人:爹和娘,哥仨和他们的爱人。第三代孙子那辈匆匆点过,只是聋子的耳朵,往“四世同堂”熟路上一路狂奔的班车作者没买月票。压根没打算上车吧。

整部小说读起来像是在观赏一部由多明戈、弗莱明、帕瓦罗蒂轮流主唱的歌剧,阔然而大气。不同调性的咏叹调裹挟着不同肌理的伤感如绵绵细雨在高大的罗马柱和繁复的雕花石栏乃至某扇五彩拼花玻璃窗上缓慢流淌不知所终……前面这个句子太长了点,对不住啊。

上面这个严重欧化句式里的歪想幻觉,其实是想说,在这个雨季世界般丰润而雾气迷蒙的小说里,我一再迷路,小说里的三个视角、三个年份和那三个六月里的无数故事间界限比我想象的混沌得多,也丰沛得多,速写和特写,油画和淡彩彼此侵袭杂糅,好啊。

在篇幅上,第二个六月最为漫长。这暗示了长子诺芬在这部30万字小说里的权重:枢纽,父亲百年后全家的总闸,同时也是一根一触即发的导火索。

谜面上,诺芬从美国归来参加老爹保罗的葬礼。可在这个谜面后面,躲藏着诺芬面对弟弟、弟媳及众亲友对其性取向的猜测和好奇。那里有爱,有担心,有窥伺……合在一起,成为繁复斑斓人性的一个缩微版。

小说最丰润的部分爆炸般汇聚于本章。作者写得最散漫、最枝蔓、最芜杂、最自由的,也是本章。我就喜欢这种游离于情节之外看似信马由缰芜杂不堪的部分。写专栏,我常常在这个部位做手脚打埋伏,并故作漫不经心。

作者清楚地明白自己不是在写畅销、写艳情、写悬疑或玄幻吧?她纠集并复原无数细节、感喟和场景。它本身是匠意的,却在履行反匠意的功能。它散漫如乱石铺街,可每块儿沙砾都用足了想法。它局部的粗砺和整体的伤感与生活的距离就像留言世界里的沙发和与板凳那么近。

“在从没有那种事情之前,我以为将骨灰撒在水面上的想法是非常浪漫的,是逃避可怕葬礼的最好、最斯文的办法。现在参加了两次那种仪式之后,我对它既害怕又蔑视。

“无可避免地,水面上一阵极其轻微的风也可能将骨灰吹回到你的眼睛和嘴巴里;你将不得不用手把亲人骨骼、器官、内脏和皮肤的残渣从你衣服的褶皱里拍干净,事后还得从你的鞋缝中清楚掉。

“你会从你的头发中将他洗去,冲到你家的下水道,仿佛他是一场篝火的烟尘,阁楼掉下的灰烬,一辆嘎嘎作响的公交车排放出来的柴油废气。”

上面三段细节写的是长子诺芬在父亲葬礼后的内心感受。从里面我比照出身边恁多浪漫肥皂小说的短。总会有一种小说像迷住诺芬眼睛的骨灰那样帮助我们认识生活的真相吧。想当一个及格作家,蹲下来呼吸一下人性的柴油废气,实在不是坏事。

这是一部将“夜晚蜂拥而至的群星、海边鳞次栉比的房屋的石灰粉墙透出的寒光、刺眼的、焦灼的、困倦的化石般的希腊”一起馈赠给我们的小说。保罗和诺芬们经历过的三个六月也属于读者,正如腐烂与葳蕤、悲凉与欢愉一同属于生命。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7-4-25 01:22 下午

《历史的坏脾气》

张鸣著

书中一节写孙殿英这个混混。这流氓固然流氓,这混混固然混混,可他也有自己的一套:哲学,理念,为人处世,阅人方略。不然怎么会“从1922年起家,到1947年载在共产党的手里”,一混就混25年?

这节里写孙殿英精通麻将,并由麻将研究人,察言观色,像麻将桌上的阿庆嫂,也像稀里哗啦洗牌声中的人事总监。“人在麻将桌上是最能看出秉性爱好来的,一圈麻将打下来,人是什么德行,爱好什么,吃那口,弱点是什么全都一目了然。”

为此,张老师发明了一个专用词组,叫“麻将相术”。这个词我猜张老师受到了“麻衣相术”的启发:“人人都有假面,可一坐到牌桌前,则把不由自主地原形毕露,动作加手势将内心暴露得干干净净,连流口水挖鼻孔这种不雅小动作都不会去掩饰。”

从某种角度说,写博客或读博客,就像打麻将或看别人打麻将,它比真正的聚众小赌码长城有遮蔽,有假面,可破绽总是有的,观察并尝试研判出一个类似的“博客相术”的玩意儿是有可能的。比如,我就观察到,在“博客麻将”里,“力作”不多,可“力句”却常读常有,也不错。

再有就是,很多博客亲切死了、性情死了、调皮死了的原因恰在于它有意无意间的流口水挖鼻孔乃至敞胸露怀乱发粗服。与整饬俨然的代表大会比,写或读博客,还是更像搓麻或连线玩魔兽,或流或挖或敞或乱,舒服就行。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7-4-24 05:55 下午

《王二的爱欲枷锁》

wanger2.jpg王小波去世十周年,媒体热闹里,首部英译王小波作品《王二的爱欲枷锁》3月由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一条,算新闻,其他大部分是旧闻,而且是炒剩饭不搁葱花儿不窝新鸡蛋式的旧闻。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报道说,《王二的爱欲枷锁》一书收录了王小波三部代表作:《2015》,《黄金时代》,《东宫西宫》,这三部作品我读过两部。《黄金时代》印象比较深。

实习记者宗君为王著英译本事采访《王二的爱欲枷锁》译者之一——在美华人作家张洪凌。

张称,虽然英译本只收录了三篇中篇小说,可她和同事贾森-萨默教授的翻译过程长达6年,难度较大。

张说,王小波作品语言特色鲜明,带有很浓的黑色幽默意味,如何让不熟悉中国背景的美国读者产生类似的回应, 应该算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张举例说,王作品中常出现的“破鞋”一词,如果直译就是“worn-out shoes”,这显然不能表达王小波的弦外之意。我们把他翻译成“damaged goods”,这在英语中有“女子已与人发生性关系的意思”。

请教一位英语老师,他认为,中文里的“破鞋”一词应该译为“loose woman”,这个译法含有对女性的歧视。在中文里,也一样。另一位网友说,在国内某些省份,“破鞋”同时也指那些无视婚姻契约的男性。具体例证没找到。

“走在天上,走在寂静里,而阴茎、倒挂下来。”在记者的访问里,张洪凌没有谈到王小波这首著名小诗是否也收进了英译本,它至少不比“破鞋”一词更容易翻吧。

“worn-out shoes”和“damaged goods”我都不认识。查阅字典,得知“damaged goods”的基础解释是“受损货物”,“水渍货, 损坏货物”,相关词汇庞大无比,晕死了。

 查现汉第五版,“破鞋”在第1069页,有解释,无例句。解释是:“名词,指乱搞男女关系的女人”。查《新知识英汉词典》,只分别查到“damaged ”和“goods”,分别在第273页和第491页。

生硬地将它们拼贴,成了“使商品或物品受损”……这跟中文中里“破鞋”的意思直线距离至少还差1000米。

查《倒叙现代汉语词典》,第588页,开列在“鞋”词根之下的十多个以“鞋”为词根的名词中,只有“破鞋”、“小鞋”两条为形容词性的名词。

“倒叙现汉”鞋词根下开列的其余十来个是:便鞋,冰鞋,草鞋,钉鞋,高跟鞋,胶鞋,凉鞋,跑鞋,球鞋,靸鞋,套鞋,跳鞋,拖鞋,修鞋,绣花鞋,油鞋,雨鞋。

考证“破鞋”语源,有一种意见说,它源自《水浒传》,与其中的“阎婆惜”一词谐音。这个解释在汉字读音上有道理,但我没证据证明它。从“阎婆惜”到“破鞋”,说不定也是万水千山。

“破鞋”这个词现在已很少用到。取代它的,还没想好应该是哪个词,近义词倒是有一大堆:一夜情,婚外情,情人,二奶等等,就都是。可这些只是近义而已。

刚用百度搜,搜“一夜情”得9020000篇,搜“情人”得40200000篇,搜“婚外情”得3520000篇,搜“二奶”得710000篇,而搜“破鞋”仅得553000篇……时代进步了,破鞋一改包装就畅销。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7-4-23 10:49 上午

三说金子美铃

xiangzhemingliang4.jpg一说二说,还要三说,发现金子美铃的童谣每次读感受不一样。她不属于某个春天吧,她属于四季,属于谷雨,芒种,霜降,小满,夏至,秋分,雨水,大雪或清明。

几乎所有人都有哪怕稀少的旅游经历。在景点,拍照是难免的。有人喜欢和蒙娜丽莎合影,哪怕照出来的都是玻璃反光;有人喜欢和孔庙、大卫、天安门城楼、易中天、自由女神、春春、巴黎圣母院合影,都没错,都理解。

追或捧、喜欢或心赏金子美铃也是相似的性质。不同的是,在书籍阅读这类“景点”里,金子美铃比上述种种简单,卑微,朴素。喜欢金子美铃,等于是在和一棵小草合影。和一棵小草合影有什么不好意思?

桂花香,满庭院。大门外,风吹来,进来还是不进来,风儿小声商量着呐。

不知何时开始,我们开始有了一种节日般的性格:凑热闹,赶大集,山呼海啸,欢天喜地。就算如上这样安恬的金子美铃,也肯定无助于改变它,可至少能让人稍许静下心来吧。那么闹,那么节日,那么大红大绿的,傻不傻啊?怎么老那么欢天喜地啊。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7-4-22 02:07 下午

猪年买书(04)

《谋生之道》-克里希那穆提著-¥:22.00

《失行孤雁-王国维别传》-刘克苏著-¥:22.00

《天堂简史》-E麦格拉斯著-¥:27.00

《抵抗通吃》-郑也夫著-¥:28.00

《消费的秘密》-郑也夫编-¥:29.00

《母亲,我的千思百虑》-娜塔丽-考夫曼著-¥:32.00

《看哪这人》-尼采著-¥:16.00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7-4-20 02:14 下午

《无目的美好生活》

洪晃著

作者上本书的标签叫“名门痞女”。时间愉悦地过去了三五年,和那时比,现在的作者才真叫痞。在短文《矮望图死逼克English》里,作者准备教北京法海寺附近的大爷大妈学英语,一共三句:

(1)法海寺以自文丝某克啊微富浪木黑二(法海寺离这儿只有一袋烟的功夫)(2)法海寺以自啊扑腰啊自(法海寺就在你屁股后面)(3)矮东弄,以付矮都,矮屋得发克英太儿优(不知道,知道就TM告诉你丫的)。

还嫌不够,附言里,作者提示:“第三句中,第三段的‘克英’二字要连得很紧的发音。这样就好了,我们大家都‘死逼克’English啦,不会再丢人了。”

说到“丢人”,俗话又称“不要脸”。我这些天正紧赶慢赶装修语6,这三个字在语6里出现过多次。在短文《我们VS他们》里,作者说的最多的,就是“不要脸”。她的豪言说:“要脸的人跟着别人的感觉走,不要脸的人跟着自己的感觉走。”

作者的“不要脸”显然不是原来俗语中的“不要脸”,而是“不要脸面”的缩减,即“面子”。俗语中的“不要脸”为粗口,意为不知羞耻。

这个语意主要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现在它升级了,叫“”。我儿子他们也喜欢“二”这个新词儿,可有时张嘴又变成“你真不要菲斯”,属于1/2“死逼克English”,中英侉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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