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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存档2006年十一月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30 07:10 下午

《百变小红帽》

凯瑟琳-奥兰丝汀著

对本书感兴趣最直接的原因,是我的偶像斯蒂芬-金曾写过一本两万来自的惊栗小说,其故事情节即脱胎于《小红帽》。不同的是,在斯蒂芬-金的小说里小红帽仰仗随身携带的一台半导体、一边听着自己喜欢的棒球队员的比赛实况转播,一边走出了歧路丛生的森林……从那时我才知道,《小红帽》在西方世界里是一个经典的故事模版,一个文化原型,在不同时代,它可能被改编为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本书中同时收入多种语种和版本的《小红帽》故事,对比着看,一个故事百变丛生大相径庭的纷繁轨迹异常清晰。作者说自己小时候很喜欢玩一个布娃娃,那个布娃娃上集合了《小红帽》故事里的所有人物:从某个角度看,它是丰满、穿方格花纹裙子、戴红色帽子、脸上有雀斑、梳着小辫子的小红帽;而将它前后上下倒过来,就变成穿着外婆衣服的大灰狼,毛茸茸的头上还戴着外婆的无边软帽,一副已经把外婆吞进肚子里的模样;可把大灰狼翻转过来,才看见真正的外婆——她戴着眼镜,后脑勺上结了个发髻,满脸是笑。

据此,作者认为,尽管《小红帽》在300多年的流传过程中从一则将给成年人听的性爱寓言,演变为一则讲给小朋友听的家庭寓言,然后再从一则家庭寓言,演变为女性主义者的性别宣言,路途颠簸歧义丛生,可究其实,就像作者最喜欢的那个三合一的布娃娃一样,《小红帽》的故事其实是小红帽、外婆和大灰狼一体多面的一个角色。而这个三位一体说本身,也最大限度地提示出一则经典童话故事的巨大能量:它让人看见人类的各种可能性——探索道德、性行为乃至性别等不断变异的尺度……每个人对故事的理解千差万别五彩缤纷,正如我们每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理解一样。

20世纪初,俄罗斯民俗学者波洛普开始研究童话故事的结构种类。波洛普的研究为我们了解一则童话故事历久不衰的原因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波洛普的研究有助于后人理解童话故事的核心矛盾,尤其是为什么它会永存不朽、传遍全世界,且符合每个时代的现实。甚至不光是《小红帽》,几乎依据于经典文化原型的每个变异的版本都是在被其时社会和文化模式的万花筒重新关照的。一方面它们的“恶搞”或“反叛”文化原型,挑战传统,一方面,它们也或多或少将传统的文化基因蕴含于自己的改编本中,并就此传递给下一个改编者……类似胡戈或他的兄弟姐妹。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29 06:00 下午

《切-格瓦拉之死》

杰伊-坎特著

本书中有个小标题,称切-格瓦拉为革命时尚主义者,有趣。革命+时尚=格瓦拉。这该算是较早的跨界了吧?去年有个新词,出自一本关于居住空间的书,对,就是混搭。想想,发觉混搭跟跨界意思非常近。我理解,最微妙最成功最神奇的混搭或跨界常常是无心插柳,而非蝇营狗苟。当然,如今时代变了:已被胡赳赳老师命名为新闻发射源的黄老师把体育与娱乐混搭了一把,赵老师把播音与情色混搭了一把,女演员将地下录像制品与女权主义混搭了一把,可细想,如此种种其实并未跳出娱乐主题,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说,也根本不够混不够跨,无非原地打转儿罢了。换句话说,太忙矢志不渝的成名欲太温和了,远离着极端,充其量只是一种平庸的成功。而照汤姆-彼德斯的观点,平庸的成功=大麻烦。如果非混非跨不可,那不如索性动作大点儿,动静大点。“切跳了起来,他的身体在空中抖动,他的身体像上了钩的鱼,弯曲成弧状。切把三根手指塞进嘴巴里,紧紧将它们咬住,不让自己叫出声来。他的牙齿穿透了其中一根手指的皮肉,直达骨头。生命离他而去的时候,他满嘴都是自己的鲜血,鲜血也浸透了他的那只手,他那只血淋淋的手。 ”前面的文字是杰伊-坎特书中关于切死状的描写,在我看来,它其实更像想像。而对于那些梦想混搭或跨界的朋友们而言,这个濒死之状大可作为疯魔前的参考读本。名垂千古之欲正激励着你们咬紧自己的皮肉,“满嘴都是自己的鲜血”,极端极端再极端再极端,不疯魔不成活啊。否则的话,虽也红了十秒八秒,却红得不温不火,没能真正红得发紫发褐发深灰发贼黑……没意思。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28 04:13 下午

《书法有法》

孙晓云著

初看是书法笔记,细看才知道,其实它也是作者的精神自传,因为对作者而言,书法其实已然大于一切。第六小节,作者说永字八法。作者认为,由侧、勒、努、趯、策、掠、啄、磔组合而成的八法须与点、横、竖、钩、撇、捺呼应上,才有生命。 侧、勒、努、趯、策、掠、啄、磔是运笔之状,点、横、竖、钩、撇、捺是成型之状,前因后果。“我查了字典,发现形容这些动作的词(指侧、勒、努、趯、策、掠、啄、磔八字),都属急速果敢之类。把这些用笔的动作规范成法则,就是有书论以来的两千年,被所有书家挂在嘴上苦说的‘笔法’……‘笔法’历来高深莫测,笼罩着神秘。东汉人钟繇‘十六年未尝窥户’,在韦诞处见蔡邕笔法,‘苦求不与’,便‘捶胸呕血’。等韦诞死后,钟繇‘盗发其冢’,遂得之。”为此,作者说:“古人真能煞有介事,至于嘛。后来读得多了,想得也坚定了:能让古人如此世世代代论下去,一定是有道理的东西。能使古人如醉如痴,如此藏之宝之,学之研之的,无疑是一门技巧高难妙不可言的艺术。笔法的存在,毋庸置疑。我们之所以觉得煞有介事,之所以觉得云里雾里,之所以觉得无关紧要,只有一种可能——我们不使用这种笔法。”我觉得作者所说极是。关于永字八法,我曾见有论家称,那其实也是做人八法,刀剑八法,武功八法……好像也有道理。看来神秘与虚位为后代预留了想像之地,写字的事变成做人的事,练功的事,牵强竟然没了,原因恐怕在于,书人字事原本息息相关,拆分不开的。这样,也就有人说,“永”字实在堪称汉字之首,不理解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钩为趯、提为策、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磔 ,再看先人清逸、优雅、端庄、遒美之类的风格描述,也就只好犯傻,仿佛面对那些卓然独立的人格。“困惑是一种热情,是一种非常大的动力。”作者说得对,而且它不仅仅是对书法而言。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27 07:17 下午

《猎人们》~孤岛06好书提名

朱天心著

整本书都写猫,篇篇好,句句好,字字好,好到不能再好。其中最让人读完想哭哭不出来想说说不出来想表达却词不达意的那篇,是《李家宝》,在P82页。读完,我跑厨房去点了根儿环保白沙,深吸两口,干咳数声,眼角却还是干的……都说人老心苦,看来是对的。也不对,眼角当然早就是块盐碱地,可心里正热泪盈眶。“我常在树下无事立一立,一方面算计桃儿,一方面伴伴坟上已生满天竺菊的李家宝。”前面一句是《李家宝》收尾句,是幅图画,拍成电影也成,拍成黑白的吧。而且,千万默默地默默地默默地,别悄悄推出钢琴伴奏煽情起来……求你了。很早就知道,作为似乎最自由的文体的随笔散文对于作者的怀抱胸襟见识文字才情器量而言,根本不再是掩体,而是平原:一切尽收眼底,一切尽揽无余……读完本书,更坚信这个判断。朱天心爱家宝,其情委曲异常:“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仅仅是一个寂寞的女孩子,满心盼望一觉醒来家宝就似童话故事里一夜由青蛙变成的王子,家宝是男孩子的,一定待我极好的。”恰恰因此,作者会照实说:“但是只要客人来的时候,不免应观众要求表演一番,我拍拍肩头,他便一纵身跃上我肩头,从来没有一次不顺从我,众人啧啧称奇声中,我反因此暗生悲,李家宝李家宝,你若真是只有骨气的猫儿,就不当再理我再听我使唤的!”这情感果然坦白果然真切,在朱天心笔下猫语即人语,猫心亦人心。它完全不滥情,可比不滥情的最纯种的言情小说更让人怦然心动:她用理性编织情感,用胸襟包裹情感,用妙笔挑剔情感,也用坦诚再现情感。有人形容琼瑶的小说,说它“整个就一昆明湖”;有人形容亦舒的小说,说它“整个就一妇联”……照此,朱天心的《猎人们》在就是一座动物园的同时,又不是一座动物园——因为没有朱天心,在狮虎山里我们是听不见人性微弱隐曲的心跳的,而在大象馆里我们也看不见人性褶皱里的碎屑与落叶。“我恳请你,读这篇文字之前,做一些准备动作──不,不是冲上一杯滚烫的茉莉香片并小心别烫到嘴,那是张爱玲‘第一炉香’要求读者的──至于我的,抱歉可能要麻烦些,我恳请你放上一曲《Stand by me》,对,就是史蒂芬-金的同名原著拍成的电影,我要的就是电影里的那一首主题曲,坊间应该不难找到的,总之,不听是你的损失哦……”上面的话是朱天心《想我眷村的兄弟们》一文的开篇语。我把它借过来,将第一句里的“小说”二字改成“文字”,是建议你在翻阅《猎人们》一书时也该制造的一个场:“当夜晚到来,大地漆黑,月亮是我们看到的唯一光源……不,我不会害怕,不会害怕,只要你站在我身旁。 ”

附《李家宝》 朱天心

李家宝是只白面白腹灰狸背的吊睛小猫,之所以有名有姓,是因为他来自妹妹的好朋友李家,家宝是妹妹给取的名儿,由于身份别于街头流浪到家里的野猫狗,便都连名带姓的叫唤他。
  
李家宝刚来时才断奶,才见妹妹又抱只猫进门我便痛喊起来,家里已足有半打狗三只兔儿和一打多的猫咪!我早过了天真烂漫的年纪,宁爱清洁有条理的家居而早疏淡了与猫狗的厮混,因此一眼都不看李家宝,那怕是连爸爸也夸从未见过如此粉状玉琢的猫儿。
  
有了姓的猫竟真不比寻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像颗花生米似的时常倦卧在我手掌上,再大一点年纪,会连爬带跃的蹲在我肩头,不管我读书写稿或行走做事,他皆安居落户似的盘稳在我肩上。天冷的时候,长尾巴还可以绕着我脖子正好一圈,完全就像贵妇大人衣领口镶的整只狐皮。
  
如此人猫共过了一冬,我还不及懊恼怎么就不知不觉被他讹上了,只忙不迭逢人介绍家宝的与众不同。家宝短脸尖下巴,两只磷磷大眼橄榄青色,眼以下的脸部连同腹部和四肢的毛色一般,是纯白色,家里也有纯白的波斯猫,再白的毛一到家宝面前皆失色,人家的白是粉百,家宝则是微近透明的瓷白。
  
春天的时候,家中两三只美丽的母猫发情,惹得全家公猫和邻猫皆日夜为之倾狂,只有家宝全不动心依然与人为伍,为此我很暗以他的未为动物身所役为异。再是夏天的时候,他只要不在我肩头,就高高蹲踞在我们客厅大门上的摇窗窗台上,冷眼悠闲的俯视一地的人猫狗,我偶一抬头,四目交接,他便会迅速的拍打一阵尾巴,如同我与知心的朋友屡屡在闹嚷嚷的人群中默契的遥遥一笑。
  
家宝这些行径果然也引起家中其它人的称叹,有说他像个念佛吃素的小沙弥,也有说宝玉若投胎作猫就一定是家宝这幅俊模样。我则是不知不觉间把家宝当作我的白猫王子了。
  
曾经在感情极度失意的一段日子里,愈发变得与家宝相依为命,直到有一天妹妹突然发现,问我怎么近来所写的小说散文乃至剧本里的猫狗小孩皆叫家宝,妹妹且笑说日后若有人无聊起来要研究这时期的作品,定会以此大做文章,以为家宝二字其中必有若何象征意义。我闻言不禁心中一恸,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仅仅是一个寂寞的女孩子,满心盼望一觉醒来家宝就似童话故事里一夜由青蛙变成的王子,家宝是男孩子的话,一定待我极好的。
  
这之后不久,朋友武藏家中突生变故,他是飞F—5E的现役空官,新买的一只俄国狼犬乏人照顾,便转送给我们了。狗送来的前一日,我和妹妹约定谁先看到他谁就可以当他的妈妈。是我先看到的,便做了小狗“托托”的娘。托托刚来时只一个多月,体重五公斤,养到一年后的现在在足足有四十公斤,这多出来的三十五公斤几乎正好是我的零食和卖花的零用钱,而耗费的时间心力更难计算。
  
自然托托的这一来,以前和家宝相处的时间完全被取代。由于家里不只一次发现家宝常背地里打托托耳光,不得不郑重告诉家宝,托托是娃娃,凡事要先让娃娃的。家宝只高兴我许久没再与他说话了,连忙一跃上我的肩,熟练到我随口问:“家宝尾巴呢?”他便迅速拍打一阵尾巴,我和他已许久没玩这些了而他居然都还记得,我暗暗觉得难过,但是并没有因此重新对待家宝如前。
  
家宝仍然独来独往不理其它猫咪,终日独自盘卧在窗台上,我偶而也随家人斥他一举:“孤癖!”真正想对他说的心底话是:现在是怎样的世情,能让我全心而终相待的人实没几个,何况是猫儿更妄想奢求,你若真是只聪明的猫儿就改早明白才是。
  
但是只要客人来的时候,不免应观众要求表演一番,我拍拍肩头,他便一纵身跃上我肩头,从来没有一次不顺从我,众人啧啧称奇声中,我反因此暗生悲凉,李家宝李家宝,你若真是只有骨气的猫儿,就不当再理我再听我使唤的!可是家宝依然一如往昔,只除了有时跟托托玩打一阵,不经意跟他一照面,他两只大眼在那儿不知凝视了我多久,让我隐隐生惧。
  
家宝渐不像以前那样爱干净勤洗脸了,他的嘴里似乎受了伤,时有痛状,不准人摸他的胡子和下巴一代,因此鼻下生了些黑垢,但就是如此,家宝仍然非常好看,像是有风度修养的绅士唇上蓄须似的,竟博得“小国父”的绰号。而我并没有注意到他的日益消瘦。
  
元宵晚上家中宴客,商禽叔叔的小女儿奴奴整晚上皆猫不释手,自然我也表演了和家宝的跳肩绝技,奴奴见了自是抱着家宝喜欢的不知怎么好,妹妹遂建议把家宝送给奴奴,反正家宝是最亲人且尤须人宠惜的,现在遭我冷落,不如给会全心疼他的奴奴好,我想想也有道理,一来奴奴果真是真正爱猫,非如其它小孩的好玩没长性,二来趁此把长久以来的心虚愧歉作一了断,至于家宝的要生离此——到底是猫啊!此一去有吃有住,断不会如人的重情惜意难割舍吧,便答应了奴奴。
  
临走时找装猫的纸箱绳子,家宝已经觉得不对,回头一眼便看到躲在人堆最后面的我,匆乱中那样平静无情绪的一眼,我荒忙逃到后院痛哭一场。
  
忍到第二天我才催妈妈打电话问问家宝情况,会说是刚到的头天晚上满屋子走着喵喵叫不休。现在大概是累了,也会歇在奴奴和姐姐肩上伴读。我强忍听毕又跑到院子大哭一场,解猫语若我,怎么会不知道家宝满屋子在问些什么呢。
  
一星期后,商禽叔叔阿姨把家宝带回,说家宝到后几天不肯吃饭。我又惊又喜的把纸箱子打开,家宝已经不再是家宝了,瘦脏得不成形状,我喂他牛奶替他生火取暖擦身子,他只一意地走到屋外去,那时外面下着冷雨,他便坐在冷湿的雨地里,任我怎么换他他都恍若未闻,我望着他呆坐的背影,知道这几天里他是如何的心如死灰形如槁木了,不错,他只是只不会思不会想的猫,可是我对他做下无可弥补的伤害则是不容置疑的。
  
由于家宝回到家来仍不饮食且嘴里溢出脓血,我们忙找了相熟的几位台大兽医系的实习小大夫来检查,说家宝以前牙床被鱼刺扎伤一直没有痊愈且隐有发炎,至于这次为什么会突然恶化到整个口腔连食道都溃烂,他们也不明白。
  
原因,当然只有我一人是清楚的。
  
此后的一段日子,我天天照医生指示替家宝清洗口腔和灌服药剂牛奶,家宝也曾经有恢复的迹象,但是那天晚上天气太冷,我特别灌了一个热水袋放在他窝里,陪着他,摸了他好一会儿,他瘦垮得像个故障破烂了的玩具,我当下知道他可能过不了今晚,但也不激动伤悲,只替他摆放好一个最平稳舒适的睡姿,轻轻叫唤他各种以前我常叫的绰号昵称,有时我叫得切,它就强撑起头来看看我,眼睛已经睁不圆了,我问他:“尾巴巴呢?”他的尾巴尖微弱的轻晃几下,他病到这个地步仍然不忘掉我们共同的这老把戏,我想他体力有一丁点可能的话,他一定会再一次爬上我的肩头的,重要的是,他用这个方式告诉我已经不介意我对他的种种了,他是如此有情有义有骨气的猫儿。
  
次日清晨,我在睡梦中清楚听到妈妈在楼下温和的轻语:“家宝最乖,婆婆最喜欢你了噢……”我知道家宝还没死,在撑着想见我最后一面,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愿下楼,倒头又迷蒙了一阵,才起身下去,家宝已经不在窝里,摸摸热水袋,还好仍暖,家宝这一夜并没受冻。
  
我寻到后院,见妈妈正在桃树下掘洞,家宝放在廊下的洗衣机上,我过去摸他、端详他,他还暖软的,但姿势是我昨晚替他摆的,家宝眼睛没阖上,半露着橄榄青色的眼珠,我没有太多死别的经验,我只想暖暖他,凑在他耳边柔声告诉他:“家宝猫乖,我一直最喜欢宝猫,你放心。”便去拨他的眼皮,就阖上了,是一幅乖猫咪的睡相,他的嘴巴后来已经快被我医好了,很干净洁白,又回到他初来我们家时的俊模样,可是,我已好了他的伤口,却不知把他的心弄成如何破烂不堪。
  
家宝埋在桃花树下,那时还未到清明,风一吹,花瓣便随我眼泪闪闪而落。现在已浓荫遮天,一树的桃儿尖已泛了红,端午过后就可摘几个尝尝新了。
  
我常在树下无事立一立,一方面算计桃儿,一方面伴伴坟上已生满天竺菊的李家宝。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24 01:07 下午

《赖声川的创意学》~孤岛06好书提名

赖声川著

作者自己承认,创意不可说。“创意必须超越界限,为创意下定义本身就违背了创意。”禅也是这样,把禅说出来,可能已经不禅。从这个角度说,创意如禅。所以关于创意其实就是横看成岭侧成峰,不同人说出创意那尊大象的腰、身、腿、臀、尾……合起来,可能才是创意。而单独的一个人说,常常就是错。所以,毛姆说:小说创作有三大法则。可惜没人知道那是什么。

一行行往下看,发现作者几乎邀约到各界名师纷说创意——但其实,他们说的都不直接说创意,而是旁敲侧击,仅余一些些可能勾连到创意上的一些些顿悟、彻悟或觉悟。印象比较深的,是吉美钦哲仁波切和尼采的话。吉美钦哲仁波切说:“改变道路的最快方式就是改变目的地。”尼采说:“你的灵魂中必须充满混乱,才生得出一颗舞动的星。”

几年前,作者应邀到想干创作一出与《李尔王》有关的戏,那是一次实验性的专业交流。在构思时,作者想到十四世纪西藏瑜伽士葛西多美写过一本《菩萨之三十七种修行》,忽然发现,里面的每一行其实都是在与李尔王对话。后来,作者就此征询宗萨钦哲仁波切,宗萨钦哲仁波切说:“这是很有趣的尝试,因为一般的戏剧或电影之中,‘病’很少有机会遇见‘药’。”

就此作者说:“从某些方面来说,这就是创意的难题。在艺术的领域中,‘病’和‘药’似乎不容易相融。‘病’很自然能在剧场、小说、电影之类的环境中存活蔓延,反过来说,‘药’的自然或成长环境似乎不是艺术,而是宗教……很多人现在把艺术当成自己的宗教。对许多人来说,剧场、美术、音乐,就是他们的心灵修持,透过这些,他们找到生命的意义。”

终于明白,这哪里是在说创意啊,作者在讲的,分明就是人生。他讲心灵修持,也讲放下哲学,讲改变习惯,也讲重新发现……原来创意即人生:它是“一种挣扎,寻找并解放我们的内心”;也是一次“上帝和艺术家之间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艺术家做得越少越好”,而且它更是一个随时随地的放下——“放下,才看得到。放下概念,放下自己,就能直接穿透事物,看到原貌。”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23 06:12 下午

《书房的十六种游戏》

曲家瑞编著

去年,台湾诚品给自己过十六岁生日,邀请王文华、曲家瑞、李明道、阮庆岳、黄建和、陶晶莹、曾伟人、温庆珠、詹仁雄、郑在东、蔡明亮、蔡依林、蔡康永、谢大立、聂永真、苏诚修总计十六位創意名家创意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書房,向公众展示,完毕后结集成书,成为一个以行为艺术托底的游戏。

除书外,另配光碟一张,用DV将那十六间以书房为主题的装置艺术拍下。曲家瑞的理想书房里摆满了二手玩具。她说:“谁说书房非要有书?”蔡康永的理想书房里放满奶瓶。他说:“书房是一个营养转换的地方,读书就好像在吸奶瓶。”黄健和的理想书房是厕所。他说的两句话都很有意思。一句是:“给我一间厕所,我将为你想像整个世界。”另一句是:“看书是每个人的爱情,没有什么好推荐的。”


黄健和的理想书房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22 04:11 下午

《父性-历史、心理与文化的视野》

鲁伊基-肇嘉著

○ 在当今世界,父性的缺失仅有一种确定性:继续探讨他的需求,追寻父亲的需求。当然,言词是不能将他带回的;而言词如果太过执着的话,也许在某一天会变得沉闷乏味。因此,让我们表述清楚,这种乏味也是我们想要的。对人最有害的心理障碍并不都是由于某个人面临着某个问题而产生的,更多的是来自于他们对此毫无意识而产生的。

○ 文学的不断壮大看起来并没有提供对父亲的综合性分析,而是将他所引发的怀旧感的程度呈现给我们。对于母亲的研究却没有发生类似的情况。父亲完全将自己防护起来以对抗情感,以至于在把他作为研究主体的论述当中,情感无意识地出现在其忧郁的语气当中。

○ 这种怀旧和伤感是一个心理上的两难处境。它也许找到了美学上的升华,而不是社会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追踪而下,带回一个刚刚消失在拐弯处的人。但父亲在无数年前就已经开始消失,甚至也许在基督教首次强调儿子的视角的那个时候就开始了。

○ 上帝是一个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隐喻,它可以鼓舞我们的生活。对于一个让我们内心充满伤感的父亲来说,也是一样的:作为原型,Father一词必须大写。很难想像可以在一个真正的人类身上再次找到父亲的化身。他将继续作为一种灵感,作为一种需要秩序、计划和延迟即时满足的能力的心理原则而幸存下来。

○ 我们带着一种不能提供任何建议的沉重感来结束全书。然而有一件事情,就是书中的每一页让我们相信:记忆并不是没有用处的。不仅是现在,父亲的历史也已经被抛弃到一个悲惨的阴暗之处,因此给孩子们留下了被遗弃的感觉,自一个还未能确定的时间开始。

○ 我们自己也是历史的一部分,而如果我们不了解我们的历史,我们也就放弃了对自身一部分的了解。我们有同一性,但如果我们是对父性的历史毫无所知的父亲,我们作为父亲的身份就比我们的时代已经为我们准备好的那个身份更加不安全。一个对父亲的过去不了解的父亲,就像一个不知道美国原住民或乔治-华盛顿的美国人,一个对弗兰克斯或拿破仑一无所知的法国人。

○ 父亲的心理的历史也必须是为我们的孩子而准备的,他们在某一天会渴望从永恒的维度中退出,而在进入时间的维度时,他们会提出这一问题:那些生命被他们延续的人是谁。尽管还未意识到提出这一要求,可他们却期待着有人告诉他们这个故事。

一窗风景 作者:黄集伟, 2006-11-22 12:34 下午

昌平-折扇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21 06:15 下午

《十年一觉电影梦》

张靓蓓编著

“李安文集”或“李安口述自传”这样两种标签都很适合本书。这本书是几年前出的版繁体版,我也推荐过询问过版权交易,但听说简体版早就有主,可时隔数年后,仍旧没见着。不过这样的状况我很满意:只要简体版不出,我手头的这个繁体版就始终可能待价而沽。有人借阅,甚至可以按一小时一元讲价。当然,其实是没人讲价的。如此幻觉兑现的唯一可能,是在不久后,退休了,在经济适用房楼与楼的有太阳空档里摆个摊位租书为乐。一天一本一元可以吗?我会给每本租出的书包个皮儿,白色,上面写上书名和作者。这很花时间。但那时,我有的是时间啦,那得多幸福啊。前天,我看一本书里说某人,说他有“记忆性的过去”,也有“宗教性的未来”……这个说法的后半句我没搞懂。你懂吗?

“人生不只是坐着等待,好运就会从天而降。就算命中注定,也要自己去把它找出来。有人说‘人定胜天’,也有人说‘命中注定’,两者我都有所感应,其实命定也没什么关系,努力与否,结果会很不一样的。在我过去的体验中,只要越努力,找到的东西就越好。当我得到时,会感觉一切好似注定。可是若不努力争取,你拿到的可能就是另一样东西,那个结果也似注定。所以目前的这个局面,可以说它是命定,也可以说是人改造了它。”

上面这段文字出自本书。老实说,李安的这段话挺绕的。我向来很不喜欢“人定胜天”的豪迈,喜欢“命中注定”的宿命,但李安的话让我看见“命中注定”中“命”与“定”之间所隐蔽的逻辑与力量。我并不认为“只要越努力,找到的东西就越好”,这话只适合李安,未必适合我,可我承认努力找与不努力找确乎不一样。在这个语境里,我赞同易中天的话:关于人生,不求更好,只求不要更坏。把易老师的格言翻译成李老师的格言就是:只要越努力,找到的东西至少不会更坏。这个意思多少有点消极,但消极不好吗?前天,我家佐思去开数学小灶。在路上忽然议论人生:唉,人生没什么意思,是个轮回,转个圈儿,等我长大,我又得带着我儿子去上数学班……这话固然过早洞穿了,可我想,这洞穿说明将来佐思这家伙不会对人生有更大失望了,他已自己给自己早早种了粒牛痘。

李安的脸上是有酒窝的。每次别人问到酒窝,李安总说是狗咬的,别人总以为他在开玩笑,但在本书里,李安说,那不是玩笑,是真的。上小学一年级时,李安有一次跟母亲去个同事家,那家有条好狗,本来跟李安很熟悉,可那天很奇怪,当李安上前想拿狗屁股底下的一根棍子时,它忽然翻脸,上来就是一口:上牙咬到眉骨上,下牙咬破脸皮。没想到的是,咬破李安脸皮的那颗狗牙成全的,竟然是酒窝。按照李安这样的描述,那只狗岂不是成了美容大师?而如果遵循过度阐释的路数,当年数学考试总不及格的狗运其实对李安而言也如上帝之手,上帝他老人家把李导演从大学的门前推开,让他进电影之门,完电影之梦。

“拍国片像作皇帝,大家听令于我;拍西片像当总统,总统是要出去取悦每个人的。”这话也是李安说的。这话说得平淡,但里面藏着麻烦或心酸。这话让我想起上班下班工作退休之类一箩筐俗事儿……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事事难。套李导的话,在家是皇帝,在外是总统。而既然无法每天当皇帝,当总统也就必须学会取悦每个人。这很悲哀啊。不过,短暂的悲哀后我也明白了,皇帝的生活其实已经在向我等招手……退休下岗后,我等就能自己听自己的,想干啥干啥,想不干啥不干啥。

一架好书 作者:黄集伟, 2006-11-20 05:39 下午

《千万别让她说话》

格致著

作者散文读过,完全的异样的天才。在散文里,她的文字谜面寻常,可背后却总有刀锋寒光隐蔽。她的小说第一次读。细腻依旧是作者一贯的长项:幻觉与往事粘在一起,现实与琐事粘在一起,而语言则像一只手,缓慢而张弛有致地将它们像撕粘了很久很久的膏药那样撕开。那个撕开的动作构成小说细腻委婉的情节,它的惊心动魄是迷你型的,被家长里短的琐碎罩着。

我知道,每个女人心里都会有一个“布娃娃”情结,正如每个男人心里都会有一把“枪”的情结。作家秦文君曾在一篇小说的开头写“我”在一家玩具商店的橱窗里看上一只布娃娃,思量再三,没舍得买。走出很远,想,虽然不买,可还想再看一眼。奇异的是,当“我”折回橱窗前时,看见那只布娃娃眼角挂着一滴眼泪……“我”这才知道什么叫缘分。“我”买下布娃娃,故事就此展开。

本书的故事也是从一个布娃娃说起。女主人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降珠。而实际上,降珠是女主人纷繁往事的一个符号。小说中所有迷你型惊心动魄都从降珠诱发,并最终回到她那两只大而孤独的眼神之间。我甚至由这个迷你型的惊心动魄想到浩大的更多往事……而道理也迷你,那就是,其实往事是可以说话可以发声可以重述一切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可能或愿意给她装上四节五号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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